山东商报:两大原因导致中国不擅申诉

http://2012.sina.com.cn 2012年08月12日12:06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 张健

  常说比赛要“赢得尊重”,但赢得尊重并非轻而易举,过程相当艰难。不仅场上要让对手心服口服,场下也应据理力争,有番较量。

  层出不穷的伦敦判罚问题,算本届奥运会一景。面对不公待遇,中国代表团屡屡吃瘪,既不能及时申诉,而做出动作往往无效,比如羽毛球女双被判消极比赛,丁宁遭遇严厉判罚,自行车被罚丢金牌,陈一冰意外丢金,张文秀铜牌得而复失,甚至邹市明半决赛对阵爱尔兰选手,爱尔兰人使出“沾衣十八跌”时裁判的默许……有此遭遇,中国运动员却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面对争议判罚,中国教练与运动员的反应和对策都显得迟缓而笨拙,推测其原因,恐是缺乏申诉的意识。平时既无这样的强化教育,又没有养成申诉的习惯,只一味灌输“服从裁判”的精神,而平素又有申诉无门的遭遇。因此,我们的运动员遭遇不公正的判决时,第一反应“恼火+忍耐”,教练和队领导都不敢跟裁判大人争,跟裁判大人争能有什么好结果么?下次小心继续吃瘪,因此得三思后行。

  不能及时申诉的原因恐还有决策的问题,运动员受到不公正的判罚啦,现场教练敢不敢做主?要不要先汇报给代表团领导再申诉?会不会挨批——我团怎能出现不服判决、质疑裁判的事情?这些问题,恐怕都是萦绕在教练员脑海里的一团乱麻,做起决定来,自然要迟缓许多。你看韩国运动员就简单很多,不服判决就当场一哭二闹三上吊,搞得裁判也没办法,几个戴眼镜的老头坐下来认真商议,也显得很有风度。

  正由于前面两个原因,导致我们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特不擅长申诉。你想,平时只服从判罚,一遇到不公正待遇,想申诉也得找到地方,还要清楚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和手段?在哪个时段提出申诉?一旦过了有效申诉时间,教练大叔缓过神来再到裁判席拍桌子骂娘,加上语言不通,那就不是费厄泼赖了,是无理取闹。

  虽然中国代表团战绩卓著,但在行为的国际化上,跟日韩运动队还差得很远,伦敦就是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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