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规则与道德的碰撞

  汪大昭

  有什么办法让所有运动员都不钻规则的空子,有什么办法让运动员在任何比赛中都百分之百地投入?顾拜旦没有留下话,罗格也没有超人的智慧。处理好参与和争胜的关系始终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美好愿景,一旦面对现实,又成了难解的困惑。

  国际羽联推出奥运会先分组循环,再按照小组赛名次确定淘汰赛对位的新赛制,本意是给竞争力不强的运动员更多机会,不至于只打一场球就回家,这种本意是用制度来体现的。同时,新规则也给了竞争力强的中国和韩国女双运动员选择淘汰赛位置和对手之机,这种客观效果只能用体育道德来限制。两者所具有的约束力度明显不同。

  在竞技比赛中,道德的约束力不是无限的,运动员和其身后的智囊团队有足够多的智慧,研究规则的倡导和约束,打出“擦边球”。中国羽毛球队既在很早就曾指出奥运会新规则有所不妥,又在伦敦奥运会女双小组赛实战中消极比赛,用不正确的做法回应一项有缺陷的赛规,并不可取。

  比赛规则要面对新情况不断修订,所谓完善永远是相对而言。体育道德的追求也有理想化成分,难能脱离现实。只有观众希望运动员总是竭尽全力打出精彩比赛,满足观赏需求。矛盾各方位置不同,都有道理,只能不断调整,而非在一次大赛时就能达到完全统一。

  吃一堑长一智,国际羽联不能将新规则的不智之处作为惩处运动员的理由。中国是世界羽毛球整体实力最强的国家,有顶尖水平的队伍和庞大的羽毛球爱好者大军,理应以更大利益为重,为世界羽毛球运动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主动避免不可为或不可提倡的做法,能夺取金牌,也具有强者的风范和气度,才会赢得更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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