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羽毛球女双赛场上的“消极比赛”风波,令世界哗然。四对女双选手被认定为“消极比赛”,被取消奥运会的参赛资格。昨晚,结果一出,舆论立刻哗然。林丹、陶菲克等羽坛名将对受罚运动员各有态度,CCTV评论员白岩松、新华社资深记者杨明对于规则制定的观点也是针锋相对。而在微博上,#于洋王晓理被取消奥运资格##国羽故意输球遭罚#等话题立刻蹿升至热门话题第一位,短短几小时讨论人次超过一千万。网友们炸开了锅,观点也是各不相同——有的同情运动员,有人认为打假球耻辱;有人认为奥运精神不可违背,有人认为国羽“灵活作战”情有可原。女羽遭罚,到底是谁的错?这场大讨论还将继续下去……
□本版撰文 实习生 须君花 凌琪琪 现代快报记者 韩飞周游
林丹VS陶菲克
舌尖上的“林陶大战”
错不在运动员,错在赛制
林丹(2008年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单冠军)
“我觉得运动员应该被给予第二次机会。毕竟奥运会每四年才一次,所有国家都为这做了非常多的准备和投入。我相信各队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比赛,他们都不想在淘汰赛阶段遇到强敌。不管怎样,运动员并不是错的一方。很简单的预防方法就是不设小组赛,全部打淘汰赛。许多观众来是想看到高水平的比赛,他们在门票上花了钱,他们完全有理由失望。这不仅仅是观众的损失,也是羽毛球这项运动的损失。”
支持者
鲍春来(中国羽球前世界冠军)
“我觉得这样的做法都是在规则范围内,这是国际羽联的规定,在规定里可以用很多方式,只要不违背规则。”
马锐(著名造型师)
“你们知道晓理这1600多天流了多少泪,流了多少汗水!你们的一纸决定,让她怎样面对这样的冲击!四年的汗水和泪水白费……”
取消运动员资格,维护体育精神
陶菲克(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单金牌得主)
“这将严重损害羽毛球运动的形象。如果她们最终被取消资格,我会相当高兴。这并不是针对印尼或者中国,只是为了维护体育精神。因此我真的希望能取消她们继续参赛的资格。这就像是一场小丑表演一样。实际上这种事情过去就发生过很多次,我希望有人能从中吸取教训。其实在女子双打比赛中,中国队从来没有输给过韩国,昨天的比赛看起来就像是一场电影一样。这无疑是很糟糕的影响。”
支持者
卡米拉(丹麦球星)
“我为羽毛球感到悲伤。真希望她们能为此付出代价,也能起到警示的作用。”
塞巴斯蒂安·科(伦敦奥组委主席)
“太让人郁闷了,这样的东西谁愿意耐着性子看完?这完全就是无法接受的,国际羽联将相当严格地处理此事!”
傻的是不合理的规则,支持国羽上诉
白岩松(CCTV评论员)
“我对此事感到非常非常的遗憾,甚至是愤怒!我现在看到很多人抡起道德的棒子,开始把这个棒子往运动员身上打,质疑你为什么故意输球、太没有体育精神,等等。但如果羽联、甚至奥委会一些老爷们定下的荒唐规则出现了巨大问题,可是责任却让运动员来承担,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合理的。
羽毛球赛制以前一直按照排名对阵,单轮淘汰,本国选手遇到非常正常。现在说为了让更多人打更多比赛,分成小组,跟以前赛制完全不一样,也没有这样的惯例;所以容易出现出线后本国队员提早火拼。所以我们在骂我们选手的时候,应该做这样一个想象,他们该怎么办呢?玩命儿在小组已经出线的情况下,拿出最大的精力去赢自己不见得能赢的对手,然后目的是为了尽早碰上自己国家的队员,再把其中一对干掉,这是傻还是脑子进水呢?
我想真傻的是不合理规则的制定。我觉得中国要上诉,我也不希望(被取消资格)这是最后的结果,即便是,也要去改变规则,任何不赢就能获利的规则都要改变,而不是仅仅去谴责个人。”
支持者
@宋方灿(中新社奥运前方记者):国际奥委会取消包括中国一对羽毛球选手在内的四对选手的奥运会参赛资格,是严重错误的。如此大规模的假打行为,只能证明国际奥委会法为恶法,制度存在问题。国际奥委会最应该给他们自己一张红牌,并立即改正:比赛分上下半区,同一国家的选手分别在上下半区,决赛前不可能相遇。这样就可避免这类闹剧。
@陆幽(央视记者):可怕!如果规则本身存在严重缺陷,那国际羽联是否会修改规则?谁又会为此事真正承担责任,谁来道歉?
规则有漏洞也不能违背奥运精神
杨明(新华社记者 )
“即使规则有漏洞,也不能成为打假球的借口和理由。金牌固然重要,但奥林匹克精神和体育道德更重要。建议大家先看看现场录像,再冷静想想这种行为是否丢人?这个事件引发不同观点碰撞是好事,折射出人们对金牌和体育的各种心态。
中国选手被取消比赛资格成为金牌至上的牺牲品。为她们惋惜!选手没错,错的是制订战术者和害人的唯金牌论。规则的确有问题,也的确是针对中国而订,但大家考虑没有,为什么他们要修改规则?中国的垄断对在全世界推广羽毛球有无好处?多拿一块金牌能证明什么?这块金牌对大众又能带来什么?”
支持者
@芮成钢(电视台主持人):中国教练和运动员做什么我们都理解,不过:1.首先要遵守规则,没有完美的规则,有很不完美的规则。但规则就是规则,可以选择不参与,但参与就要遵守规则。2.战略战术固然重要,但前提是遵守规则。3.规则可以改进,但不是在比赛当中现场改进的。4.申诉是权利,但要接受最终结论,接受结果也是遵守规则。不谈奥运,很多事,也许合情合理,但不合法;有的事不合情理,但合法。根据“情”和“理”去治国,是人治,不是法治。人治,不是我们想要的。法治从来不完美,但没有更好的选择。
@颜强(著名体育评论员):不择手段不是胜利。羽毛球的功利算计,丢人丢到家了。哪怕赢得再多金牌,但如何能赢得普通人的尊敬?两位运动员也是受害者,没有领导指示,她们也不会愿意如此丢人。金牌绝不是奥运和运动的全部,但金牌是加官进爵、百万奖金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