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黑
我其实不想把更多非议加诸那8名因为消极比赛而被取消奥运参赛资格的羽毛球女双运动员。因为从理论上讲,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自己接下来的对手,可以视为战术的一种。
这就像在男篮的比赛中,如果明知道赢球就得去碰梦十,我估计大部分球队也会选择明智地回避。
实际上,这种事情也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比较近的一次是2002年女排世锦赛,中国女排为了避开俄罗斯队而故意输给韩国队,当然最后的结果却是在半决赛中不敌意大利队,只拿到第四。这件事在“让球”的当时并没有受到过多的批评,而是在半决赛“偷鸡不成蚀把米”输给意大利之后才质疑之声四起,以至于最后中国女排不得不出来道歉。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还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那一次中国女排最终获得了冠军。也许她们就不用出来道歉,而让球就变成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的神来之笔了吧?
以上,不是要为运动员辩护,也辩护不了。
实际上球场边传来的阵阵嘘声已经明确无误地宣告,这球,确实丢人丢到家了。
但最丢人的并不是你要选对手,而是你准备演一场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演技极差,差到全世界都看不下去。
说到演戏,体育圈内演技高超的多得是。
2004年欧洲杯,丹麦和瑞典联合做掉意大利的那一次。虽然是公开的阳谋,但两队还是联手奉献了一场精彩的2:2。意大利人心知肚明,却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而伦敦奥运的这两场羽毛球比赛,不是主动发球下网,就是人家回球过来你根本不接。英国好歹是羽毛球的发源地吧,观众们都是看得懂球的。这不就有一位大众评审激动地点评了:“这简直就是业余比赛,完全在国际水准之下。”
顾客是商场的上帝,影迷则是演员的衣食父母,这种连布斯克茨都不如的演技毫无疑问根本值不回票价,又怎能指望观众满意呢?
而观众很生气,后果自然就很严重。
什么后果?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演员的自我修养》一书里系统地叙述了一个演员应该具备的演技、身体素质、写作能力以及道德等方面的素质。但如今这个社会,很多演员能做好第一点,磨炼好自己的演技就不错了。如果连基本的演技都不具备,那还谈什么选择对手?
我要去拍个微电影,我能要求女主角是周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