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萧)中国自行车队金牌被判失一事还没停止,在国际自盟回复称不会改判之后,伦敦时间8日,中国自行车领队潘志琛再度致信自盟,举出自盟说法的不合理之处,并要求进行复议。
中国队首次提出申诉后,国际自盟主席麦奎德回函称,裁判团认为中国队“第二名运动员是在15米线前骑到了第一名运动员下面,这就被认为是换道”。潘志琛在信中称,以国际自盟颁布的团体竞速赛规则来看,中国队不能接受“换道犯规”。
潘志琛指出,在国际自盟颁布的规则中,没有关于换道的条款规定。关于团体竞速赛的犯规共有三条,分别为“1、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前15米)前打道。2、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后15米)后打道。3、两名运动员之间不能出现推挤”,而中国运动员在比赛中严格执行了比赛规则,没有任何违反行为。
因此,潘志琛指出不应该出现犯规判罚,“没有任何一项比赛是到临赛前再制定、修改比赛规则的……这种随意性的临时规则的改变,会使全体参加比赛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感到无所适从,也会给执裁者留下主观的、随意的判决空间”。他强调,中国队以同样的骑行技术在资格赛和半决赛上两次打破世界纪录,若违反规则,为何资格赛和半决赛没有处罚中国队?潘志琛再次要求国际自盟对判罚结果进行复议,给所谓的犯规一个真正符合规则的解释,还运动员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