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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金牌动作的陈一冰意外获得银牌,甚至BBC都大呼不公,可我们却有一批“理性”特别出色的网友,从容表态:以受害者心态看奥运,很累…… 把被害后的愤懑,说成是受害者心态,这样的“反思”,是不是有点太过?借体育比赛来抒发非体育的见解,有必要吗?
竞技体育不是大众体育,它的表现形态就是争胜负。面对输赢,任何人都会牵挂于心,面对不公,必然会有所愤怒。相反,坐在观众席上,宠辱不惊,还要指责身边的人大喊大叫,岂不荒唐?
近代以来,国民性批判被过度放大,国民性本来就是一个伪概念,一个人出了国,难道他的根性就改变了?如果他又回来,难道根性又会复生?19世纪末期,日本制度改革动作迟缓,令学者灰心,由此产生了自怨自艾的情绪,认为日本国民从“根性”上就不行。没想到,这些抱怨后来竟在中国发扬光大,俨然成了显学。
“国民性”这一概念最大问题在于无法证伪,这就让它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说成是国民性。比如爱占小便宜,本是天下皆有,但在我们这里叫国民性;比如不守纪律,本是教育之失,但在我们这里也叫国民性……总之,除了自我批判、自我否定,别无退路,只要是中国人,你就“被国民性”了,你的一举一动早被打上原罪的印迹。
可我怎样才能不以“受害心态”看奥运呢?那就只有为中国队的失误叫好,为裁判的误判喝彩,为外国队胜利而泪流满面……可用这种伪造的包容心态看奥运,难道不更累?
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