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日报:打狼还是养狼?中国体育难题

  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团半决赛,中国队对阵韩国队,在对方上场队员中,除了金暻娥之外,另外两人都曾经是中国运动员——一位是曾叫石磊的石贺净,另一位则是曾叫唐娜的唐汭序。在女团决赛中,日本“一姐”福原爱也是中国教练一手打造,通过国内联赛磨炼出来的。而在男团决赛中,韩国老将朱世赫、柳承敏也都是乒超的常客……

  无独有偶。女子举重53公斤级较量,在中国小将周俊惨败出局的同时,一位叫祖尔菲亚的哈萨克斯坦选手摘走金牌。而她曾经的名字叫赵常玲,家住辽宁。而随后为哈萨克斯坦在女子举重63公斤级比赛中再添一金的马内扎,同样来自中国。

  “狼”来了,养还是打?这是一个问题。

  从赛场“独孤求败” 到开始“养狼计划”

  所谓的“养狼计划”,是在2009年初,由现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蔡振华,在乒乓球项目中率先提出的。主要方式是让更多教练和球员出国去交流,或让外国选手到中国来训练,帮助他们提高水平,缩小与中国选手的差距。因为,在奥运赛场中,中国选手在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女子举重等优势项目中都拥有绝对性的优势,当然这种优势就像柄“双刃剑”,一方面给中国体育生产出源源不断的奥运金牌,一方面也在威胁着这些项目的生存环境。为了这些优势项目在国际大环境中能有更好的生存空间,“养狼计划”自然也就成为了中国体育界的选择,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包括“通过交流自身的二线选手,帮助对手培养出优秀的一线选手”。

  乒乓球队是“养狼计划”的发起者,同时也是这项计划实施最为积极的项目之一。比如:新加坡队近两年大赛中,同中国女队差距不大,实际上新加坡队的所有选手,都是质量极高的中国乒乓球训练体系下培养出来的。羽毛球队虽然优势不如乒乓球和女举巨大,但今年的汤尤杯在武汉结束后,中国羽协也提出了要加强运动员、教练员同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在自己的优势项目中,开始实施“养狼计划”,帮助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提高羽毛球水平。此外,在近几届奥运会上,一直“独孤求败”的中国女子举重也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不得不加入“养狼计划”的行列。

  当看着俄罗斯人扎卡洛夫在跳水项目上打破中国选手垄断后观众的狂欢,“独孤求败”确实让人觉得无趣。

  “养狼”不是让金于人 “众狼”开始抢班夺权

  按照中国代表团中多个优势项目负责人的观点,“养狼”主要的目的,是增加竞争,使比赛更有悬念,以利该项目正常发展和存在,“当然,‘养狼’的目的并不是将金牌让给他人。”但是,在伦敦奥运会的赛场上,“狼”给中国队带来的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威胁,而是抢班夺权,开始“反咬”。

  在女子举重赛场,除了曾叫赵常玲的祖尔菲亚夺走金牌外,另一名哈萨克斯坦选手马内扎则获得了63公斤级的金牌。和赵常玲一样,她也是中国因“养狼计划”交流到哈萨克斯坦的选手,她的中国名字叫姚丽(又名姚美丽),2008年初与赵常玲一起从湖南省举重队被交流到哈萨克斯坦。在乒乓球、羽毛球赛场,尽管由于中国所养的“狼”还没有抢走金牌,但众多潜在威胁的存在也已逐渐成为现实。德国乒协每年把自己的青少年队伍送到成都进行集训,现在队中奥前罗夫、苏斯等主力都是成都集训的受益者;日本选手福原爱,早已能够讲一口流利的汉语。

  一位国家体育总局的负责人在看到女子举重的比赛结果时,非常感慨地评价道:“从现在的结果来看,‘养狼计划’已经彻底变成‘狼来了’。”

  是“打狼”保持优势?还是“养狼”推动发展?

  事实上,不管两位哈萨克斯坦金牌选手在采访中怎样尽量撇清和中国的关系,她们站在领奖台上,都撇不开自己的中国背景。对于乒乓球、羽毛球而言,目前“狼”的存在还仅仅在于稍有威胁的层面,而对于中国举重队而言,却不得不面对一个全新的问题——在实施“养狼”计划的同时,该怎么去保持自己的优势?在“狼”真的成为对手后,该继续“养狼”,还是拼命“打狼”呢?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表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在伦敦采访的记者中,对此也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中国的优势项目应该保持,没有必要为培养自己的强大对手而继续“养狼”,在已经出现“狼”的情况下,应该竭尽全力地实施“打狼”计划。也有不少人对于“狼”的出现表示出了赞赏,“养狼计划”有起正面作用,有利于运动的发展。一位举重队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养狼’应该继续实施,不应因几块金牌的得失而丢掉大计。”

  在中国队一度包揽乒乓球、羽毛球、举重金牌的同时,也使得这些项目逐渐失去关注度,对其长期发展十分不利,诸如祖尔菲亚这样的优秀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大放异彩,则有利于推动这些项目的推广和发展,世界各国在这些项目上的发展也必将促进中国队的发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自救”。特派记者 陈浩 (本报伦敦专电)

分享到:

相关专题:奥运会乒乓球新闻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