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话规则》:曾经滑稽的奥运会足球比赛

  在伦敦奥运会到来之前,央视推出了一档名为《张斌话规则》的节目,为观众全面介绍有关奥运会各种“规则”方面的问题,新浪体育将为您连载本节目的内容,欢迎关注。

  足球是个不需要奥运会的运动项目,同样,奥运会没有足球也办得成。

  然而,对于足球运动员来说,奥运会却并非可有可无。如今,大多数球星把参加奥运会作为自己的一种奇特而骄傲的经历,并且很珍惜奥运会上那种完全不同于世界杯的“为国争光”的感觉。

  在最近几届奥运会的足球比赛中,不乏大牌球星的身影:1988年的罗马里奥、1992年的瓜迪奥拉、1996年的罗纳尔多、2000年的罗纳尔迪尼奥、2004年的C-罗和2008年的梅西……

  那么,是谁把他们带进奥运会的呢?

  是规则!

  滑稽的奥运会足球赛

  规则的不完善给奥运会足球比赛带来过多次在今天看来滑稽的往事——

  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在比利时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决赛中,后者因为判罚争议在第31分钟罢赛,组委会宣布东道主比利时队获得金牌,但是银牌和铜牌则采取附加赛的办法产生,结果,足球场上第一次出现了类似棒垒球比赛“佩奇制”的赛制,起初进入决赛的捷克队最后只获得了第四名。

  1960年罗马奥运会,由于当时没有积分相同之后比较净胜球、进球数的概念,南斯拉夫队先是通过抽签获得小组出线权,随后在半决赛和意大利队1比1打平之后,再次通过抽签进入决赛,最后获得了冠军。

  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获得亚军的保加利亚队,是通过掷硬币的办法进入半决赛的。

  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由于没有点球决胜的规则,苏联队和民主德国队(微博)都获得了铜牌。

  所有这些滑稽的故事里,最滑稽的是职业球员和业余球员之间的比赛:在伦敦第一次主办奥运会的1908年,出现了两支由职业球员组成的球队,一支是丹麦队,另一支是全部来自英格兰的英国队,结果出现了两个创世纪的比分——英国队以12比1战胜瑞典、丹麦队以17比1战胜法国(其中尼尔森一人攻进了十球),后者还是奥运会足球比赛历史上比分最悬殊的一场比赛。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奥委会(微博)和国际足联都有对奥运会足球比赛重新洗牌之心。

  球 星

  重新洗牌的另一个动力来自球员:

  1952年开始,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全面出现在奥运会上,他们的足球运动员是“公开的业余球员和不公开的职业球员”,从1952年到1980年的八届奥运会上,来自东欧阵营的球队一共获得了八块金牌和七块银牌,而在同时期的八届世界杯赛上,这个阵营的队伍只获得过两次铜牌(均为波兰队)。

  属于“社会主义”的奥运会和属于“资本主义”的世界杯,足球的世界泾渭分明!

  然而,当21岁的普拉蒂尼出现在1976年奥运会赛场之时,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欧美球星对于奥运会的兴趣和渴望也越来越强。

  两年之后的阿根廷世界杯期间,国际足联做出决定:参加过世界杯的南美和欧洲球员不得参加1984年奥运会(在世界杯预选赛和决赛阶段上场过的球员不得参赛,但如果是没有出场纪录的球员,即使入选了世界杯队伍,也可以参加奥运会)。这个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东欧国家派出和世界杯一样的阵容参加奥运会。

  美国人对于足球这项运动的发现,肯定是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在玫瑰碗体育场举行的决赛中,观众人数达到创纪录的101799人,这种情况下,国际奥委会向国际足联发起挑战,要求后者允许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

  虽然阿维兰热和萨马兰奇有着深厚的友谊,两位说拉丁语的巨鳄在大多数问题上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但在足球问题上,阿维兰热决心保证世界杯赛对于足球的绝对统治力。

  国际足联提出的方案是:允许职业球员参加奥运会比赛,但是年龄必须在23岁以下。他们希望这个方案从1988年奥运会开始实施。

  然而,国际奥委会的资格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坚决抵制,委员会声称:“奥运会是为世界上最优秀的运动员准备的,不能被某个项目当成二流比赛或者当成青年节!”斗争的结果是,1988年奥运会采取了和1984年奥运会相似的规则,即参加过世界杯的南美和欧洲球员不得参加奥运会。

  转机1992

  在争吵和角力中,1992年奥运会日益临近,由于足球在西班牙和在巴塞罗那的重要地位,国际奥委会决心向国际足联妥协,于是1992年奥运会的足球比赛,如愿变成了23岁以下球员的比赛。

  现在看来,1992年注定是足球历史上重要的一年,对于巴塞罗那人来说尤其如此:那年年初,巴塞罗那队(微博)再次赢得西甲(微博)冠军——球员瓜迪奥拉率队从1991年到1994年赢得了西甲四连冠(今年他差一点儿以教练的身份赢得第二个四连冠);然后,该队赢得了欧洲冠军杯赛改名为欧洲冠军联赛之后的第一座奖杯,这也是他们四次冠军杯经历中的第一次;最后,巴萨(微博)青年军在瓜迪奥拉领衔下为西班牙赢得了第一块和唯一一块奥运会足球比赛的金牌。

  1993年,国际奥委会和国际足联达成妥协:国际足联对于23岁的年龄限制得到国际奥委会的尊重,而国际奥委会的得分之处则在于,国际足联允许每支球队有三位超龄球员。这个规定从1996年奥运会开始实行至今,主要的反对声音来自欧洲足联,因为每个奥运会年也是欧锦赛年。

  就这样,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彼此勾兑,两个国际体坛的“强力集团”变得相安无事了,其结果,是奥运会的足球比赛具有了一种独特魅力:虽然不是当今世界的所有顶尖球星都能同时出现在某一届奥运会上,但他们绝大多数都曾经参加过奥运会;三位超龄球员率领下的各国“国奥队”,既拥有享誉世界的旗手和领袖,又在青春活力上较世界杯队伍有过之而无不及。

  缺少一个大洲的代表

  其实在这个博弈过程中,还有女子足球和室内五人制足球的问题。

  在国际奥委会要求派出最优秀球员参加奥运会的压力之下,国际足联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方案:奥运会的足球比赛设立两个比赛项目,即女子室外足球和男子室内五人制足球。显然,国际足联的如意算盘,是既保证世界杯的绝对顶尖地位,又通过奥运会促进女子足球和室内足球的发展。

  国际奥委会的反制结果是:在“不得限制参赛选手的年龄”的前提下接受了女子足球,但拒绝了室内足球——要让我个人做判断,我倒是觉得国际足联关于室内足球进入奥运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为如果奥运会的足球比赛采取五人制的方法,有利于减少足球比赛的参赛总人数。

  国际足联和国际奥委会达成的妥协虽然受到欧足联的强烈反对,但终于在1994年6月的国际足联代表大会上得到一致通过。但是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时间单独组织奥运会女足预选赛了,于是,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女足比赛变成了一曲急就章:1995年女足世界杯的前八名获得奥运会席位,虽然因为英格兰队不能代表英国、其参赛资格被巴西取代,从而使得南美球队出现在奥运会上,但非洲球队却没能参加奥运会历史上的第一次女足比赛——无论从何种角度说,这一现象都是令人遗憾的和违反奥运会的基本规则的。

  四年后的悉尼奥运会,参赛队是1999年女子世界杯的前七名加东道主澳大利亚队,由于尼日利亚队的参赛,使得这届奥运会的女足比赛有了所有五大洲的代表。

  金 球

  悉尼奥运会女足比赛的一大看点,是效法冰球比赛的“金球制”——如果两支球队在90分钟比赛时间内打平,那么加时赛中先进球的一方将直接取胜,另一支球队则“突然死亡”。

  结果挪威队成为赛制的最大受益者,在决赛中凭借一粒金球战胜上届奥运会冠军美国队获得金牌:除了1996年欧锦赛上比埃尔霍夫的金球、2000年欧锦赛上特雷泽盖的金球和2002年世界杯赛上安贞焕淘汰意大利的金球之外,悉尼奥运会女足比赛的这粒金球,也是“金球制”短暂的十年春秋里的一个难忘的经典。

  “金球制”的由来和去向,我想大家都了解:1990年世界杯,7场比赛只进5球的阿根廷靠着点球决赛赢得冠军;1992年欧洲杯,替补参赛的丹麦队也靠着点球决赛赢得冠军——这导致了“金球制”的诞生;而“银球制”曾经取代“金球制”,其规定是:如果在加时赛上半场一方进球之后,比赛要踢完这个半场;如果在加时赛下半场一方进球,则比赛要踢完整个加时赛。

  “银球制”的寿命比“金球制”更加短暂,只实行了两年时间之后,就和“金球”一样俱往矣,足球比赛的规则又回到从前。

  从八支队到十二支队

  前面说过:女子足球进入奥运会,其实是国际奥委会和国际足联妥协的结果——为了让三位超龄球星参赛以提升奥运会男子足球比赛的号召力,国际奥委会在准备并不充分的条件下“提前”接纳了女子足球,换言之,女足其实是三位男足球星的“搭售品”,就像是房地产开放商做的广告——从买房赠彩电、赠装修,到赠菜地、赠墓地。

  然而这种几乎是“强买强卖”的做法,却对世界女足运动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能让人联想到中国女足世界大赛成绩的逐渐下滑——当年的“铿锵玫瑰”时代,是女子足球的“前奥运会时代”,中国女足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和“先发优势”不可分割,但是当女子足球因为奥运会和世界杯的原因在全世界变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中国女足的成绩下滑几乎是必然的。

  正是因为女子足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到雅典奥运会时,奥运会女足比赛的参赛队从八支增加到十支,到北京奥运会又从十支增加到十二支,这和国际奥委会限制参赛人数的做法几乎是背道而驰。

  沙滩足球肯定进入奥运会?

  我非常肯定地认为:奥运会即将迎来一个新成员,那就是沙滩足球!

  事实上,除了不可能进行“沙滩水球”比赛之外,目前奥运会上的大多数集体球类项目,都是可以在沙滩上进行的——沙滩排球已经是奥运会项目了,而沙滩足球、沙滩篮球、沙滩手球都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开展。

  相比较之下,沙滩足球在2016年进入奥运会几乎是肯定的事,因为布拉特已经明确表示了这种愿望,此外,我还可以相当肯定地说,下一个进入奥运会的沙滩项目将是沙滩手球。

  不过,沙滩足球进入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将会造成一个其严重性不大不小的规则问题:《奥林匹克宪章》明确规定,奥运会接纳一个运动大项或者一个运动分项,必须提前七年做出决定,而接纳一个运动小项则必须提前四年做出决定。按照这个规定,因为沙滩足球和沙滩排球一样属于“运动分项”而非“运动小项”,按理说让其进入2016年奥运会是不符合“宪章”规定的!

  然而,既然规则是国际奥委会制订的,国际奥委会也可以自己来违反“宪章”的规则——当年女子足球进入1996年奥运会时,就已经违反过《奥林匹克宪章》的这一规定了,第一次在热带举行的里约热内卢奥运会、第一次在一个沙滩文化为主流文化之一的国度里举行奥运会,又有什么必要刻板地遵循“宪章”的规则呢?

  ——其实,这也是我必须再次在我们的节目里谈论足球话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对于将在伦敦奥运会期间举行的国际奥委会全会,我的新闻兴趣点之一就是:或许这一次,国际奥委会就会把沙滩足球搬进奥运会。

  假如真这样的话,中国足球的未来就更暗淡了——中国虽然有长达一万八千公里的海岸线,但是由于我们的母亲河长江和黄河不断排放的泥沙,能够用于开展沙滩运动的海岸线长度,最多只能以百公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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