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话规则》:体操有朝一日会不会变433赛制

  在伦敦奥运会到来之前,央视推出了一档名为《张斌话规则》的节目,为观众全面介绍有关奥运会各种“规则”方面的问题,新浪体育将为您连载本节目的内容,欢迎关注。

  在当今这个时代,我们很难看到一项体育运动的最原始形态——例如,虽然足球和高尔夫球都是中国人发明的,但是在现在的足球比赛和高尔夫比赛中,我们不可能看到“捶丸”和“蹴鞠”本来的样子。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们才能看到一项体育运动的原型——当足球场上出现裸奔的场景之时!

  因为,体操运动的原始形态就是裸奔,体操一词的本意,就是“裸体技艺”。

  虽然四大文明古国都有体操的痕迹,但是近代体操运动却是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开始兴起的,而且源头众多。有重视大肌肉群活动的德国流派、有突出美感的捷克流派、有注重韵律和节奏的丹麦流派、有强调医疗保健功能的瑞典流派,等等。在进入奥运会之后,体操比赛的内容也五花八门,爬绳、跳高、撑杆跳高、铅球、举重等都曾经是体操比赛中的一种。俄罗斯两位最杰出的女子撑杆跳高运动员费奥法诺娃和伊辛巴耶娃都曾经是体操运动员,费奥法诺娃还是一位体操运动健将,就像她们普京总统曾经是柔道运动健将那样——这似乎从一个侧面说明,撑杆跳高与体操确有某些共通之处。

  直到现代奥运会诞生四十周年之后的1936年柏林奥运会,男子体操的项目才被确定为今天的团体、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八项;直到1960年的罗马奥运会,女子体操的项目才被确定为团体、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六项。

  规定动作

  在悉尼奥运会之前,体操一直有规定动作比赛,1997年,国际体联取消了团体规定动作的比赛,这是体操规则发生的一大变革。

  在有规定动作的年代,由于规则规定团体赛各队的最后得分,是规定动作总得分加自选动作的总得分之和,各队无不在规定动作比赛中努力比出高水平,以求先声夺人。这样一来,奥运会上规定动作比赛的出场顺序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在上午出场的队伍不容易得高分,而运动员完成同样一个动作、在晚上出场的队伍比较容易取得更好的得分。这让所有的奥运会参赛队伍,都祈祷着能在赛前抽签时抽到晚上那场比赛。

  1984年奥运会前,中国体操队派出杨明明教练和一位女教练先行前往洛杉矶抽签,出发之前,队里向杨明明教练叮嘱了两件事:第一,抽签时不准上台,让那位女教练抽,因为“你的手比较臭”;第二,抽签的时候体操队正在飞跃大洋的航班上,等我们到了洛杉矶,请你们在迎接的时候用手势表示抽签结果:举两只手挥动,表示你们抽到的是晚上比赛的“上签”;挥一只手,表示是下午比赛的“中签”;鼓掌,表示上午比赛的“下签”。

  到了抽签的时候,那位女教练不敢上台,于是勇敢的杨明明教练上台抽签,等到代表团的专机抵达洛杉矶的时候,眼睛最尖的李宁,看见杨明明教练一脸尴尬地在鼓着掌……

  在美国比赛想抽到“上签”,当年的中国队未免太天真了一些,结果,前一年刚刚夺取世界锦标赛团体冠军的中国队在上午的比赛中始终得不到高分,而前一年世锦赛没能进入前六名的美国队却在晚上的比赛中连续得到高分,最终,在主要对手苏联队缺席的情况下,中国队竟然在团体赛中输给了美国队。

  我讲这段故事的意思是想说:规定动作比赛既缺少观赏性又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取消它是必然、必须、必定和必要的。果然,在团体规定动作取消的第一届奥运会上,中国体操队就在悉尼赢得了男子团体冠军。

  如今的体操比赛,“第一种比赛”即资格赛的出场次序仍然比较重要,但是因为取消了规定动作,资格赛的得分又不再带入决赛,使决赛变得公平了很多。

  精确到0.05

  奥运会体操比赛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并列金牌、并列奖牌的现象,这是另外一个让人头疼的事情。

  奥运会上第一次出现并列金牌是在1904年的第三届奥运会上,美国选手海达因为和队友并列了男子跳马和单杠金牌,成为那届奥运会上获得金牌最多的选手。1948年奥运会,三名芬兰选手并列鞍马金牌,创造了同一个国家的选手并列奥运会金牌的纪录。其后,比较精彩的并列现象包括:1984年奥运会,男子吊环的银牌四人并列,幸亏他们这些身手敏捷的体操运动员可以在领奖台上手拉手保持平衡,不然的话,掉下个把人来大有可能;1988年奥运会,男子鞍马的金牌由三人并列获得,使得那场比赛成为奥运会历史上唯一一次只有金牌、没有银牌和铜牌的比赛。

  为了解决并列金牌的问题,国际体联先后在1989年版和1993年版的规则中作出并强化了两点:第一,裁判员的打分不再以0.1分为单位,而允许并鼓励以0.05分为单位;第二,增设了E组难度动作,并明确了对不同组别动作的特殊要求。

  “精确到0.05分”和增设E组动作的结果可以说是一箭双雕,既使得并列金牌或奖牌的现象减少了,又减少了“十分满天飞”的现象——从科马内奇在1976年奥运会上获得体操史上第一个十分开始,体操的十分越来越多,其中在1983年世界锦标赛上的情况最极端:获得冠军的选手成绩是10分,获得第八名的选手则获得了9.9分,而在实行新规则之后的连续十届世界大赛上,冠军选手的最高得分,都不到9.9分。

  规则的上述修改,还杜绝了一种“金牌大礼”的现象。在以往的国内外体操比赛中,都出现过多次并列金牌的情况,其效果,一是使多个国家和地区皆大欢喜,二是让东道主夺得一块金牌,这方面,国内比赛的典型例子是1997年全运会,当时产生的并列金牌竟然达到八块之多,而国际比赛的典型例子则是亚运会:1998年亚运会两块并列金牌、2002年亚运会七块并列金牌、2006年亚运会四块并列金牌,最后到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就只有一块并列金牌了。

  广州亚运会唯一的并列金牌,属于参加自由操比赛的中国男选手张成龙(微博),但是这唯一的并列金牌,最后还因为“裁判门”的爆发被取消了……

  上不封顶

  由于体操比赛的评分规则长期滞后于技术动作的进步,加上裁判人为因素的影响,已经阻碍了技术动作和体操运动的发展。这种矛盾长期存在,在雅典奥运会上终于爆发了出来。

  在雅典奥运会男子单杠比赛中,俄罗斯名将涅莫夫第三个出场,他以一套惊险流畅的高难度动作赢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惊叫和掌声,然而裁判却只打出9.725分,这是三名选手中的最低分。观众多日来对裁判的不满终于彻底爆发,场内顿时嘘声一片,场面一度失控。裁判经过交涉之后,终于更改了对涅莫夫的判罚,由9.725分改为9.762分,但观众的怒火仍难以平息。

  无独有偶,还是在雅典奥运会上,在男子体操全能决赛中,本来应该获得冠军的韩国选手梁泰荣最后却以0.049分的微弱差距败给了美国的保罗o哈姆,原因是裁判打错了梁泰荣双杠项目的起评分,本该10分起评的一套动作,却以9.9起评分来打分。如果按照10分起评,最终的男子全能金牌将是属于梁泰荣的,他在总分上将反超保罗o哈姆0.051分。

  雅典奥运会上体操比赛的打分风波被不少西方媒体视为丑闻,这让整个国际体操界蒙羞,国际体联决心从规则上根除裁判人为因素对选手分数的影响,于2005年出台了一套新的评分规则。

  国际体操联合会2006年1月1日实行的新规则,对打分体系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原先10分为满分的做法,使打分更加细化,以更好地体现选手之间水平的差距。裁判的打分被分成难度分和完成分两组。A组为难度分,将根据运动员完成的动作对其中10个完成最好的动作打分,起评分为0分,没有上限;B组为完成分,满分为10分,由裁判在10分的基础上根据运动员的技术、艺术表现、动作完成、动作组合和美感进行扣减,但运动员仍然可以凭借完美的表现得到满分10分。运动员最终的分数将由A组和B组两组分数相加得出,由于难度的打分没有上限,因此体操分数可以期待不断被刷新。

  新规则对于中国队这样靠高难动作打天下的队伍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新规则规定每套动作的难度分只是选取全套动作中10个完成最好的动作来打分,所以,即便你整套动作中有失误,对最后的成绩也影响不大。但是这套俗称为“不封顶”的评分规则在国际体操界却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首先,代表完美的满分“10分”曾经是多少优秀体操运动员的梦想,而现在,它将彻底成为历史,我们再也无法看到像1976年奥运会时科马内奇那样完美的“十分”表演了,取而代之的将是没有上限的“世界纪录”!难道那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话,是从体操新规则中受到的启发?

  其次,反对者认为:新评分系统会导致盲目追求难度的现象,而过分发展难度会对运动员的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这是新评分系统最大的隐忧。

  难度是把“双刃剑”,高难度也意味着高风险,出现意外的几率会随着难度的增加进一步增加,这是无法预计的。2011年10月,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43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上,就有很多位优秀选手退出了比赛。频频出现的运动员受伤和退赛的消息,令不少业内人士再次将矛头指向国际体联“比分上不封顶”的改革措施。

  当然,在这些反对的声音中,也不缺少赞成的声音,很多体操界人士都能理解此次改革的积极意义:

  首先,难度不设上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量化,有能力的人自然可以胜人一筹,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令体操也趋向于实力化。

  其次,运动员能力提高,很多难度动作不断降组,客观上推动了体操运动向前发展。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新规则的出台,使裁判的评判更加公开和透明,毕竟运动员的动作难度和相应的分值大家可以看到,在众目睽睽之下,裁判员打分也不敢太离谱,这样,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印象分”决定比赛结果的现象,也避免了雅典奥运会涅莫夫的那一幕重演。

  从“765”到“654”

  从1984年到现在,很多中国运动员站上了奥运会冠军的领奖台,这里我提一个比较古怪的问题:在历史上,哪位中国选手的奥运会冠军拿得最轻松?

  可以有很多选项,例如两次女排(微博)夺冠时上场机会不多的替补球员,等等,但其中有一个人肯定不能不提:悉尼奥运会的体操冠军肖俊峰。因为采用“654规则”的那届奥运会团体比赛中,中国队夺冠的24个有效分里,肖俊峰只贡献了一个得分。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否认和抹煞运动员付出的汗水和劳动,而是提醒大家注意到这样一种想象:打了胜仗谁都有份,但论功行赏也是必要的,同样是奥运会体操比赛的团体冠军,贡献了一个有效分的肖俊峰和贡献了六个有效分的杨威相比,肖俊峰的金牌当然拿得比较轻松一些。

  最初的奥运会体操团体比赛,采用的是“765规则”,即7人参赛、每个项目6人出场、计算成绩最好的5个得分,加上规定动作比赛的得分,“765”时代每队的满分是600分。苏联队在1988年的男子体操比赛中,总分是593.350分,创造了那个时代的“奥运会纪录”。“654规则”是从悉尼奥运会开始采用的,即6人参赛、每个项目出场5人、计算成绩最好的4个得分。

  在“765”和“654”的时代,教练员最害怕的有两件事:一怕运动员比赛时受伤,二怕运动员的全能实力不足——如果有运动员受伤,就会少一名参赛选手,则其他运动员在比赛中就不能失误;如果有的运动员单项实力强而全能实力不强,则组成一个完整的参赛阵容就将比较困难——悉尼奥运会时,中国男队在最后时刻放弃了以吊环见长的天津选手董震,换上了没有突出强项但全能实力较强的郑李辉,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也使得董震的天津老乡陈一冰后来在继承了董震强大的吊环实力的基础上,也在其他项目上练就了很强的实力。

  从“654”到“633”

  然而,无论是“765”还是“654”,都有一个特点:比赛中,如果某队在某个项目上有一名运动员出现了严重失误,并不会对该队的最终得分有太大影响,这样的规则对于整体实力强的队伍明显有利。

  因此,从雅典奥运会开始,国际体操联合会开始在团体赛中采用“633规则”,即6名选手参加比赛、每个项目只能有3人出场、计算这3人的得分。

  显然,实施这个规则的关键,是每队的三名出场选手都不能在比赛中有大的失误,而一旦某队出现严重失误,即使它整体实力很强,也很可能被实力稍差的队伍击败——2006年世界体操锦标赛,中国女队第一次赢得团体世界冠军,取胜的原因,就在于当时实力明显强于中国队的美国队出现了三次大的失误,而即使美国队少一个大失误,鹿死谁手都很难说。

  不过,在第一次使用“633”规则的奥运会比赛上,中国队却吃尽了苦头——

  2003年世界体操锦标赛的团体决赛,是首次使用“633”规则的比赛,中国男队发挥出色夺得冠军,让他们觉得已经完全适应了“633”规则。雅典奥运会前,中国男队又抽得了“上上签”,被安排在晚场比赛,因此,中国男队对卫冕团体冠军信心十足。

  然而,从2004年8月14日的男团预赛开始,中国队的噩梦就开始了,在夺金的重点项目鞍马的比赛中,肖钦没能取得决赛权。预赛全部结束后,中国男队的成绩仅排在第五名,这是他们赛前万万没有想到的。8月17日男团决赛,中国队的小伙子仿佛中了魔咒一样,比赛中接连出现失误——第一项自由体操,杨威失误;第四项跳马,刑傲伟失误;第五项双杠,滕海滨(微博)失误;第六项单杠,滕海滨再次失误——赛前夺冠呼声最高的中国队仅排第五名,而日本队则依靠稳定的发挥夺得金牌,他们获胜的关键就是:不失误。

  除了“不许失误”之外,从“654”到“633”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在“654”时代,运动员的全能实力非常重要,而在“633”时代,运动员的全能实力变得相对次要,只要一支队伍在每个项目上都能派出三位有实力的选手,就有可能取得好成绩。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北京奥运会中国队所获得的女子团体金牌,中国队为了拼凑一个强大的阵容,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手段,终于有了一个历史上最完整的阵容:跳马杨伊琳、程菲、邓琳琳,高低杠江钰源、杨伊琳、何可欣,平衡木程菲、邓琳琳、李珊珊,自由体操邓琳琳、江钰源、程菲。

  我们从这个名单中不难看出:程菲和邓琳琳都是三次出场,两个人贡献了十二个有效分的一半;而李珊珊和何可欣都只有一次出场,但是她们的贡献却是决定性的——李珊珊是平衡木的世锦赛亚军,何可欣更获得了高低杠的奥运会冠军,缺少她俩中的任意一人,中国队都难以取得这次历史性的突破。

  从“633”到“533”

  伦敦奥运会,国际体联又做出了一项重要的规则革命,每支队伍只能派出五人参加团体比赛、每个项目三人出场并计算三人得分,这种变化,有三重意味:

  第一,体操强国的优势被削弱了。以2008年时的中国女队为例,假如只能有五人参赛的话,何可欣就很可能被放弃,因为在前一年的世锦赛上,李珊珊还是平衡木亚军,这样的话,不但何可欣不会成为奥运会双冠王,而且中国队有可能失去团体金牌。

  第二,全能型选手和单项型选手的地位变得均衡了。在“765”和“654”时代,全能型选手对于一支队伍的团体实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633”时代,即使某支队伍派不出全能型选手参赛,也完全可以选择每个项目各三名单项实力出众的选手参赛,但到了“533”时代,一支队伍要想在团体赛中取胜,就更要依赖全能型选手的发挥。

  第三,体操运动的“第二世界”获得了赢得团体冠军的机会。因为除了中国、俄罗斯等体操强国之外,很多二流队伍选择五位优秀选手,会比选择六位优秀选手更容易。仍然以伦敦奥运会为例,超一流实力的中国男队将会为派出哪五人参加奥运会而更费周折,准一流实力的中国女队反而会因此而受益。

  这就又产生了一个很多体操发烧友在议论的话题:伦敦奥运会之后,体操比赛会不会有“433”甚至“333”的新规则呢?

  我可以毫不犹豫地给出答案:“333”肯定不会,而“433”的可能性也不大。这是因为,体操运动必须谋求全能型选手和单项型选手的和睦共处,谋求团体、全能和单项三种比赛的和谐统一,假如实行“433”、甚至“333”的话,则全能比赛固然会因此而精彩,却将大大削弱单项比赛的精彩程度。

分享到:

相关专题:张斌话规则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