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从1984年国家体委给予奥运金牌获得者6000元奖励以来,国家发给奥运金牌以及其他奖牌获得者的奖金数目就呈现节节攀高之势,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25万元,24年来奖金数目涨了42倍。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国家体委的奥运冠军奖金是6000元,为中国射落第一枚奥运金牌的射击运动员许海峰属于“作出特殊贡献的运动员”,奖金9000元,同时工资连升4级,从每月51.5元涨到了每月98元。“那时候经算是很有钱了。”许海峰说。
1988年汉城奥运会,冠军奖金升至1.5万元,到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奖金金额跳跃式地拉升到了8万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也是8万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奖金翻倍达到15万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是20万元,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冠军奖金是25万元。
必须指出的是,这只是国家体育总局层面上的奖励,按照惯例,奖牌得主还会从各地方省市得到一笔奖励。北京奥运会后,广东省把金牌奖金从雅典奥运的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金牌大省山东也把金牌奖金提高了一倍,达到100万元。霍英东基金会从1984年开始给中国队的每位金牌得主颁发一公斤足金金牌以及8万美元奖金奖励,折合人民币约210万元。单凭这几项,中国金牌选手就能拿到数百万元奖励,如果再加上其他各类体育基金以及广告代言收入,这个数额将达到千万元人民币。 (王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