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奥运会的理想与现实有多远

http://2012.sina.com.cn 2012年08月10日15:00  深圳特区报微博

  马 强

  圣火熊熊燃烧,总会留下余烬。奥林匹克的旗帜上,写着公平、友爱、尊重、理解、宽容、崇高、尊严这些人类共同的理想。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距。在伦敦奥运赛场上,这些抽象的概念,每天都被参与者们用行动或者追求,或者践踏。

  体操赛场,陈一冰吊环项目表现完美,最终却“蒙冤”屈居第二,赛后,总教练黄玉斌痛批裁判“明抢”金牌。

  乒乓球赛场,由于裁判给了丁宁两个发球违例的判罚,并累计两张黄牌直接罚分,丁宁共计被判失3分。自觉委屈的丁宁抗议未果,当场落泪。

  击剑赛场,在女子重剑半决赛负于卫冕冠军、德国选手海德曼后,韩国队员申雅兰不服判决,在剑台上静坐一小时以示抗议。

  自行车赛场,国际奥委会针对英国自行车选手辛德斯故意摔车以求重赛并最终随队夺冠一事认定金牌无虞。英国《每日邮报》发文称,辛德斯“假摔”让英国自行车蒙羞。

  羽毛球赛场,中国的于洋/王晓理和韩国的郑景银/金荷娜,为避开与队友过早相遇消极比赛,引得现众嘘声不断,最终被取消比赛资格。

  接连而至的误判,层出不穷的申诉,假摔丑剧和求败风波相继上演,都在验证着,奥林匹克还不是人类终极理想的“乌托邦”,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赛,人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现实功利和公平理想在奥运会的赛场上被同时推向极致,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不和谐现象的出现也将成为一种必然。

  裁判问题,与奥运会的发展史如影随形。对此,我们习惯的解释在于,裁判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误。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当下科学技术如此昌明进步的背景下,如何通过科技手段对人的个体随意性进行限制,或是对于可能出现的误差在事后予以及时纠正和弥补,最大程度保障比赛结果的公平公正,这是奥运会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

  以合理利用规则的名义,消极比赛甚至暗箱操作、愚弄观众,同样是亵渎公平竞赛精神的一大流毒。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在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说:“赢得胜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比赛。”没错,只是当“国家利益”被作为一种保护伞,当现实功利极具诱惑力地呈现在面前,如果没有严谨的体系制约,形而上的公平理想难免会被极端的方式践踏。

  体育的本质在于,以形而下的功利方式,高扬的是人类的终极理想。而任何一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的行为,都是对体育本质的本末倒置。姚明说得好:“体育在很多时候体现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公民的价值观,如果一块金牌可以超越我们的价值观的话,那我只能说我们的价值观比金牌低。”而当我们看到陈一冰眼含热泪、面带微笑,平静地接受结果,并上前向对手表示祝贺的时候,那才真正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精髓和旨归。

  让人类在平等的环境中生存竞争,让体育回归其本质,这些使命将会贯穿奥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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