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烟台一轿车撞向自行车队致5人死亡、3人受伤,肇事者已被刑拘。自行车队来自济南一家单车俱乐部。网友在热议事故后续处理的同时,感叹“自行车运动危险系数高”,“汽车社会”里自行车运动面临诸多困境,谁来保护自行车运动安全成为热议话题。
飞来横祸致5车友罹难网友悲叹“自行车运动危险系数高”
22日下午4时许,“今日烟台”新浪微博确认烟台滨海中路发生轿车撞向自行车道一事。随后有网民上传了车祸现场的惨烈视频,引发高度关注,跟帖上千。
记者核实获悉,22日下午2时许,烟台一轿车撞向自行车队致5人死亡。5名遇难者来自济南一家单车俱乐部。
烟台市政府23日下午通报称,22日14时10分许,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天越湾处,一辆凌志轿车突然驶入道路左侧非机动车道内,与非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的多人相撞,当场导致4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还有3人受伤。
据悉,肇事司机年过六旬,驾龄超过20年,肇事者当日从养马岛返回烟台中心城区途经事发地点时,车辆突然越过道路中央分界线逆向行驶,酿成事故。目前已被刑事拘留,事故详细原因仍在调查之中。
悲剧发生后,网友纷纷表示自行车运动已变成高危运动。新浪网友“蚂蚱马”说,“骑车出行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还有网友跟帖诉说该路段的类似事故。“小鲟de旮旯”说,“5年前在这条路上骑自行车被撞,当时车撞了我们车队两个人”。“林青loveCt”说,“肇事司机,你毁了我对单车的热情。我们不怕风不怕坡,却真心害怕汽车”。
自行车运动遭遇安全难题
按照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0辆的标准,我国一些省市已率先进入汽车社会行列。汽车数量的快速增加,带来了令人头疼的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因此,曾经的交通工具自行车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人们借助自行车运动强健身心、亲近自然、绿色出行,自行车热再度兴起。
记者采访了西安、杭州、南宁、北京、广州、济南等地的自行车爱好者,他们普遍反映,汽车社会中的自行车运动面临“自行车道形同虚设”与“马路杀手多”等困境,骑车出行的环境大不如前,自行车运动安全保障成为难题。
第一,我国只有非机动车道,没有自行车专用车道,一般都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混行,如和机动车道没有隔离带,基本形同虚设;且许多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违章停车或其他用途占用,也反映了城市道路规划的不合理。
北京骑友“迷茫的黑眼圈猫”说,虽然有车很多年,但很喜欢骑车出行。不用担心堵车,不用着急找不到车位,又锻炼身体还省钱低碳,但现在骑车的环境很不好,自行车道形同虚设变成停车道,还有一些司机根本不顾行人和非机动车横冲直撞,挺不安全。
广州骑友“萧大侠”说,广州市部分路段有自行车道,还有花都、增城、番禺等地的绿道建设得不错,但是要与行人抢道,而没有自行车道的马路要与行人和机动车抢道。
曾经是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参与者的网友“朱小峥”说,自行车骑行者已成为最弱势的群体,“夹缝中的骑行”随处可见,骑车人安全难以保障。
第二,机动车驾驶人不文明驾驶行为频现,也导致自行车运动安全难以保障。济南骑友“落忆”说,除了自行车道外,自行车运动安全的最大威胁来自机动车驾驶人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如急速转弯或急速停车、逆行、闯红灯等不规范或违法行为潜在危险性很大。
据悉,本次烟台事故肇事者接受调查时称患有眩晕症。有眩晕症者照常驾驶,肇事者本人和交警部门受到网友质疑。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认为,患有眩晕症者不能申请驾驶证;自身患有眩晕症而采用欺瞒手段获得驾驶证或通过年检并驾驶车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警部门在颁发驾驶证或年检时,因疏忽或渎职未发现申请者患有不适宜申请驾驶证疾病或已发现仍继续办理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应追究相关办事人员玩忽职守的责任。
谁来保护自行车运动安全
现代社会中,自行车运动以其低碳、环保、绿色的特点迎合了人们的健康生活理念。但运动有风险,网友建议自行车运动爱好者要加倍注重自身安全,骑行配备好安全装备,尽量购买意外伤害险;城市交通规划者应把更多的马路归还给健康低碳的自行车和公共交通;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倡导“汽车公德”。
“迷茫的黑眼圈猫”建议,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自行车出行,提高司机及行人的素质。
也有网友希望这起惨案能引起城市交通规划者的重视。奥美集团体育营销总监强炜在微博上说,“走遍南北,目前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城市在道路交通管理上能为自行车业余运动者提供便利和保障,可否联合呼吁?让悲剧不再发生,让死者安息”。
强炜说,“我们的城市不应该只是钢铁水泥的混合物,希望能首先推动烟台市立法,给运动者合理的运动空间和保障。在适当道路上划出自行车运动专行路线,汽车不能占道;设有自行车运动道路标志,举办大众自行车运动日,纪念被无辜撞死的运动员”。
网友“白浩cn”说,城市绿道建设很有必要。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海南省、成都市都已正式开建自行车专用的“绿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行车运动安全难题。
还有网友认为,中国的交通肇事违法成本太低,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实行高额处罚甚至刑事处罚以示震慑,同时倡导“汽车公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