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字记载,篮球运动是1891年由美国的詹姆斯-奈史密斯发明的。奈史密斯当时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他从当地儿童在室外喜欢用球投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子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奈史密斯把两个盛桃子的篮筐钉在室内运动房两端看台离地面3米多的地方,作为球篮,并用足球为比赛用球,挡板用铁丝网代替。他还博采了足球、橄榄球、曲棍球等其它球类项目的特点,制订出最初13条篮球比赛规则。这就是篮球这一名称的由来和篮球运动开创时期的情况,当时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后来,詹姆斯-奈史密斯被誉为"现代篮球之父"。
最初篮球游戏比较简单,场地大小和参加游戏的人数没有限制。上体育课的学生分成人数相等的两队,分别站在球场的两端,在裁判员向球场中央抛球后,双方队员立即冲进场内抢球,并力争将球投入对方的篮筐。当初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后就在篮子里,人必须登上专设的梯子将球从篮筐取出,然后由裁判员重新向球场中央抛球,再次开始比赛,最后,以投球进筐多的一方为胜方。
随着场地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改进,篮筐取消了筐底,并用铁圈代替桃篮,用木板制成挡板代替铁丝挡网,场地增设了中线,中圈和罚球线,比赛改由中场跳球开始。与此同时,场上比赛队员也通常改为每队9人,开始有后卫,守卫,中锋,前锋,留守等位置之分。
1892年1月20日,国际训练学校举办了第一次较大范围的篮球比赛。所以,篮球比赛史比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还要悠久。但直到1932年成立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后,男子篮球才被国际奥委会承认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女子篮球则到1976年才登上奥运会的"大雅之堂"。
在职业篮球运动员还不能参加奥运会的时候,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已经代表美国队在1984年获得了奥运会金牌。那一次乔丹每场能得到17.1分,而美国队在比赛中也几乎没有遇到挑战,他们每场净胜对手32分。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NBA的职业球员首次被允许参赛,乔丹入选了那一届被称之为“梦之队”的美国队,他每场得到14.9分列全队第二,37次抢断则是所有球员最多。美国队最终在决赛以117-85击败克罗地亚,乔丹也获得了他的第二枚奥运会金牌。
传奇篮球运动员埃尔文-约翰逊(Earvin Johnson)(1959- )在他15岁的时候就获得了“魔术师”这个绰号。
作为NBA历史上身高最高的组织后卫(2米06),约翰逊3次获得最有价值球员称号,5次获得NBA总冠军。对于一般球员很难出现的“三双”(一场比赛得到至少10分,抓下10个篮板,送出10次助攻),在约翰逊身上则像家常便饭一样。
梦一队中,“魔术师”约翰逊是两位队长之一。比赛一开始梦之队就表现出了实力上的巨大优势,他们在比赛中没有叫过一次暂停,8场比赛中的平均得分超过了100分,达到117.25分,平均每场净胜对手43.75分之多。最终他们毫无悬念的拿下了那一届奥运会男篮比赛的金牌。
年份 | 举办地 | 男篮名次 | 女篮名次 |
---|---|---|---|
1936 | 柏林 | 第15~21档 | |
1948 | 伦敦 | 第18名 | |
1952 | 赫尔辛基 | 没有名次 | |
1984 | 洛杉矶 | 第10名 | 第3名 |
1988 | 汉城 | 第11名 | 第6名 |
1992 | 巴塞罗那 | 第12名 | 第2名 |
1996 | 亚特兰大 | 第8名 | 第9名 |
2000 | 悉尼 | 第10名 | 无缘决赛圈 |
2004 | 雅典 | 第8名 | 第9名 |
2008 | 北京 | 第8名 | 第4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