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奖金从最初的几千元现金到现在的现金加实物价值不断攀升———
“更快、更高、更强”是奥林匹克的座右铭,离开了奥运会的平台,这个座右铭依旧被奉行在另外一个领域内。致富速度更快、商业价值更高、吸金能力更强,那些在奥运赛场取得荣誉的明星运动员们一夜之间便可“脱贫致富”,并从赛场的胜者摇身为商业的宠儿。时代在进步,生活水平在提高,运动员们 到手的奖励自然也与时俱进。且不论孙杨(微博)看中了豪宅是否获赠,单说这手笔就够大的了。
■官方奖金逐年递增
古希腊时期,奥运冠军的奖品除了橄榄枝编织而成的头冠之外,还有一只山羊,或者是一个油壶,这样的搭配兼具实用。到了现代奥运会,山羊和油壶显然是跟不上时代了,尤其是在1984年现代奥运会真正意义上开始商业开发之后,奖金开始成为奖励的主流选择。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是新中国首度亮相奥运赛场,当时国家体委给予每一位奥运金牌获得者6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夺得首金的许海峰还 额外获得了3000元。这笔钱分量有多重?那一年国内的人均GDP是695元,许海峰的月工资是51.5元。从那以后,除了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和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奖金均为8万元以外,每届奥运冠军的奖金都呈递增状态。上一届北京奥运会,6000元已经涨至35万元。
■一人夺金多方嘉奖
奥运金牌是要计入第二年的全运会的,所以除了国家的奖励以外,地方也会给出相当可观的奖金。2004年雅典奥运会结束后,陕西省就奖给了田亮(微博)100万元,而当时国家体育总局给出的奖金不过25万元。
除了政府的奖励以外,每个项目的运动队基本上都会有自己的赞助商,再加上还有曾宪梓体育基金会和霍英东体育基金会这样的民间组织,所以 每个奥运冠军真正到手的奖金数额相当惊人。对于不少出身贫寒的运动员而言,一个冠军足以“脱贫致富”。此前已经有媒体以北京奥运会三金得主邹凯为例,国家 体育总局、四川省和泸州市三方加起来的奖金便达485万元,如果再算上其他各方的奖励,他所得超过千万。值得一提的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对第29届 奥运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微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黄金比奖金更保值
都说工资涨幅赶不上物价涨幅,其实奖金也是如此。什么最保值?黄金!所以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之后,健力宝公司给予当年16位冠军一人一个“纯金易拉罐”。结果去年坏消息传来,所谓纯金是假的,一个200克重的罐价值不过50元。
当然也并非都是以次充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霍英东体育基金会向所有奥运获奖运动员颁发共计186枚纪念金牌。纪念金牌的重量不同,金牌运动员为1000克金牌,银牌运动员为250克,铜牌运动员为150克。不出意外,这届伦敦奥运会的冠军们又将日进斗金。
■车、房比黄金更实用
虽说金子的确能够保值,但是一点儿也不实用,于是房子和车子成为了最新的奖励措施。2008年,郭晶晶、庞伟分别获得由保定市某开发商 赠送的高层住宅一套;杨文军、彭勃各获得江西某开发商赠送的一套三房两厅住房,成为“对门”邻居;刘子歌获赠4层的叠院别墅等等。今年奥运会刚刚结束,孙杨获赠豪宅的消息立马传出,据称市价过700万元。另据报道,羽毛球(微博)女单冠军李雪芮也将获得重庆房地产企业赠送的一套两居室,一家人不用再挤在一间50多 平米的老房子里。
住的搞定了,就该轮到行了。由于宝马是中国奥委会的赞助商,所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每名冠军都可以半价购买该品牌车辆。再以举重队为例,五菱是其赞助商,所以北京奥运会结束后,每个冠军获赠一辆该品牌汽车。
■商业赞助纷至沓来
除了各方奖金和车、房等物质奖励以外,还有一项潜在奖励,那就是冠军自身的商业价值。现在大众消费品与运动结合越来越明显,相关的广告关联也越来越多,不少企业借助体育营销实现高速发展。上海体育大学体育产业专家刘清早教授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体育运动的短期性、震撼性和高关注度都与大众消费品的推广方式相吻合,因此体育明星营销是这类企业的重要营销手段。
2004年雅典奥运会,刘翔一飞冲天,自此成为商家宠儿,耐克、可口可乐、宝马等等,均是属于世界500强的老字号。即便是伊利,也位居国内乳业三甲。而今随着刘翔的再度伤退,孙杨在伦敦奥运会的惊艳发挥,后者俨然成为了国民第一体育偶像,代言邀约亦纷至沓来。有消息称,他看中的那套房将作为开发商赠予礼物,“与冠军同住一小区”无形间成为了一则极具影响力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