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月 因为肉厚,我从来不穿秋裤,即便是最冷的冬天。到了伦敦,我彻底傻眼:穿裙子的人穿秋裤,穿短裤的里面再配上一截秋裤,漂亮的Burberry大衣底下,再加上一条秋裤,这还不算绝的,最绝的是,上面穿一件吊带,下身直接穿上秋裤,秋裤薄到连里面粉红色的内内都能看见……天气一冷,伦敦真真儿是满城尽穿黑秋裤,作为一个这辈子只买过一条秋裤,还是条肉色秋裤的人,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伦敦妞儿奈特莉跟我说,她不管这叫秋裤,她管这叫“legging”——“leg”就是腿,再加上个“ing”,就叫内搭。我反问道,既然是内搭裤,为什么要穿在外面?即便是开放的长沙妞儿,我相信在穿legging的时候,至少上面得加条牛仔短裤。奈特莉不屑地说:“你不知道吗,内衣外穿,是时尚,老贝的老婆(辣妹维多利亚)都这么穿。”
继而奈特莉还特别慷慨地向我展示了秋裤的便利性——猛跑猛跳毫无障碍,就算是骑上自行车,也是笑傲街头——除了她白色的内内有走光之嫌,“反正我是无所谓了,管他的呢。”神经大条的奈特莉说,只要舒服,其他什么的都是次要的。
这多半,就是时尚的道理。世界上本没有时尚,少数大师说的多了,跟风的人多了,变成了时尚。没有人规定,秋裤不能单独穿上街,也没有人规定,秋裤一定要单独穿上街。或许,当初第一个穿黑秋裤上街的人,是因为家里实在找不到可以搭配的短裤或者短裙,索性就豁出去了,谁曾想,这样的豁出去,最后成了时尚?腿是自己的,穿不穿秋裤,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