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金令”与“夺命符”
□尹波
在媒体的追问和求索之下,刘翔事件的外衣被一层层剥开。第一层,便是伦敦奥运会开赛前,有人向刘翔下达的“夺金令”。正是这道“夺金令”的出现,迫使刘翔超越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加大训练量,结果导致脚伤复发,葬送了他和向他发出“夺金令”的那些人的奥运前程。
“夺金令”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出的?据报道,起因是今年5月的国际田联钻石联赛尤金站,刘翔在超风速情况下以平世界纪录的12秒87夺冠,于是招来了这道“夺金令”。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个成绩让人看到了伦敦奥运会夺金的希望,所以‘上面’给出了夺金指令。”
客观地讲,以中国体育官员的政绩冲动,在刘翔跑出世界一流成绩的现实面前,做出“夺金”决定,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如果到此为止,无论刘翔最终跑出怎样的结局,“夺金令”的下达者均可自圆其说:像刘翔这样的世界名将,参加奥运会当然想夺冠,有冲金实力为什么不去冲金?冲不成,也不等于不该冲。
然而,事情的转折点出现在7月的钻石联赛伦敦站,刘翔因身体不适,临战退赛。当时对外的说法是“刘翔肋部不适”,其实“不适”的正是四年前造成刘翔不得不退出北京奥运会赛场的右脚老伤位置。此时,刘翔旧伤复发的迹象已经相当明显。诱发旧伤的因素,恰恰是为适应奥运冲金时“两天三枪”的需要而突然加大的训练量——— 值得一提的是,刘翔在尤金站超风速跑出的12秒87,前提则是“一天一枪”。
假如当初“夺金令”的下达者能够审时度势,果断调整原有计划,让刘翔以治疗和恢复为主,再视情决定他能否参赛和以什么目标参赛,整个事态就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刘翔可能失去金牌,却不会损失形象和品牌。遗憾的是,金牌的诱惑太大了,“夺金令”不仅未能取消,而且,当深受伤痛和疲劳折磨的刘翔提出适当休息的要求时,答复竟然是不同意,“为了夺金,还是边治疗边训练吧。”“边治疗边训练”的后果,便是刘翔的伤势逐渐加重,距离“夺金令”想要达到的效果越来越远。
事后,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做出的第一反应,不是在安慰刘翔的同时,公开说明内情、承担责任,而是急于撇清自己:刘翔摔倒纯属意外,没人强迫他带伤参赛。这话让任何人听了都会感到心寒。没人强迫刘翔带伤参赛?可你们明明知道他“带伤”,赛前还打了封闭,为何不阻止他登场?更何况,“夺金令”都下了,你不说话,他敢不跑吗?
政绩体育的最突出特征,就是金牌至上,冲击金牌的人反倒成了金牌的附属品。为了金牌和附着在金牌上的政绩,宁可牺牲人的健康和声誉。本届奥运会,我们有的项目包揽了全部五块金牌,代价却是执行了“上面”“比输令”的运动员被绑上历史的耻辱柱。往届的奥运会,有的运动员听命于“上面”改年龄参赛,被查出来后,“上面”推得一干二净,所有罪过都要运动员自己承受。刘翔四年前当过一回“夺金令”的牺牲品了,四年后居然还得再当一次。
这是“夺金令”吗?这是“夺命符”!